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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二手房交易惊现阴阳合同 买卖双方都有风险

哈尔滨日报  2010-09-26 09:30

[摘要] 近日,哈市出现的一起案例,曝出了时下二手房交易中盛行的阴阳合同。那么,这种以逃避缴纳国家税款为目的的阴阳合同,最终受害者会是谁?专家说,对买房来说,一方面虚假的价格条款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面再售时要承担高费用的风险;对卖方来说,房款不能全额收回是最大的风险。

新闻背景

干“赔本”买卖的是我市南岗区的张先生。

去年3月,张先生花70万元买下位于某著名校区的一套90平方米住房。4个月过去后,房价飙升了一倍,他准备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住房,并委托中介公司代理销售。

正为孩子上学选购住房的邓先生看中了张先生的房子,两人迅速达成买卖意向。邓先生首付120万元,剩余4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他还交付了共计4万余元的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和房屋评估费。唯有一个问题,张先生买房和卖房之间只有短短4个月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未满两年的普通住房需要缴纳房款差额的5.5%作为营业税。如此算下来,张先生的这套住房要缴差不多5万元税。购买一套160万元的房子,还要支出额外的10万元,这令邓先生感到压力太大。于是,在得到张先生的同意后,中介帮助双方做了一份阴阳合同,房屋售价在合同中仅为60万元,比当初张先生买房时还低了10万元。

可让邓先生没想到的是,为了避税签了阴阳合同,最终却鸡飞蛋打一场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短短半个月内,该校区的房屋均价再次上升,张先生的房子可以卖到180万元了,于是张先生不想卖房子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最终法院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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