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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专家认为 公共租赁房应该不受户籍限制

央视国际  2010-02-12 10:31

主持人:刚才您已经解释了什么样的群体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这些人的资格怎样确定,有哪些部门审查把关,这个可能老百姓非常关心。

顾云昌:当然是由政府部门把关审查,因为是公共租赁住房,是属于政府所有的,谁有资格来租赁这样的房子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政策,有规定,比如收入的规定,什么样的收入能够住这样的房子,包括没有户籍的,也应该包含在这里边,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有到城里来打工的。当然更包括买不起商品房,但是又没有资格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城市居民,这个由政府框定,根据当地的情况,恐怕国家也不能一个标准,因为各地房价不一样,收入不一样,要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要由各个城市根据国家政策灵活掌握。

主持人:公共租赁住房肯定是由政府来建,这个钱也是由政府来出。我们社会上一些私营企业或者房地产企业,他们有可能介入码?

顾云昌:我想公共租赁房产权是政府的,或者政府所属的公共机构,当然它的建造或者购买都应该是由政府来出钱,但也可以发动社会的力量,比如在建造过程当中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运作,我想有些公益性机构,甚至慈善机构也可以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为社会服务。总之来说,肯定是政府主导的,由社会或者企业参与的,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主持人:去年有这样一条新闻,深圳市有两千套公共租赁住房,但由于申请的群体他们弃权了,所以后来空置了这些房屋。大概有三点原因,一个是他们觉得租金太高,还有不能跨区自由选择房子,给交通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再有一个怕住了这个房子以后,今后万一有条件买经济适用房,又怕失去资格。这三个原因现在有可能解决它吗?

顾云昌: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新的事物,我们需要在时间当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政策,作为厦门来说,已经吃了螃蟹,它有一些经验,或者深圳有这样的问题出现,我们怎么解决,首先公共租赁住房要制定一个好的政策来完善它。公共租赁住房是作为过渡性的,比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可以长期居住,公共租赁住房是过渡性的、临时性的,比如我刚刚参加工作、收入比较低,可以住公共租赁住房,等收入增长以后再住别的。

刚才说的这种情况,首先确定租金的时候,一个是租金的单价,再一个整个租金的价格,租金单价要和中低收入家庭收入相匹配,再一个房子的面积、总的租价要使中低收入家庭接受,房子太大,一个人肯定支付不了,这些问题都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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