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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策变动三次 为您详细解读公积金用途政策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9-12 00:00

[摘要]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新政二】租房提取公积金放宽条件

今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据了解,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三】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泉州暂未实行

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于2015年9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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