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昨天透露,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截至3月31日,全国657(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还有49个城市没能按期完成公布调控目标,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住建部昨天透露,据各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截至3月31日,657(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还有49个城市没能按期完成公布调控目标,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住建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知还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意味着此轮调控目标将会酝酿第二次重新发布。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说,这表明房价控制目标并非一锤定音,还有改善空间和可能,楼市调控将继续发力。但如何“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仍是一个未知数。而哪种房价调控目标能获得社会的支持,也并没有定数。
■调控目标盘点
◎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
在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17个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直接与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上海GDP增长预期为8%左右,广州GDP增长预期为11%,深圳GDP增长目标是10%。
◎以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
上述36个城市中,天津、重庆、济南、海口等15个城市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房价涨幅上限。2011年,海口和济南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分别为10%左右和12%,南京的预期目标是11%。
◎规定具体涨幅上限
部分城市除了将房价控制目标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绑定,还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涨幅上限。兰州提出,“同比增幅低于9%”;南昌提出,“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内”;武汉提出“涨幅不超过12%”……
中国608个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占城市9成
2011年度哈尔滨市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的通知
房价控制目标进入倒计时 一线城市告别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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