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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需警惕" "问题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9-03 09:01

[摘要] 在当前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更多关注房屋的产权、价格、格局、楼层、朝向等方面,“ ”问题常被忽视。业内人士指出,“ ”是二手房买卖纠纷易发区域,一旦产生纠纷对购房人的利益损害也较为严重,应予以警惕。

在当前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更多关注房屋的产权、价格、格局、楼层、朝向等方面,“ ”问题常被忽视。业内人士指出,“ ”是二手房买卖纠纷易发区域,一旦产生纠纷对购房人的利益损害也较为严重,应予以警惕。

“ ”引发的纠纷类型主要有:一、买卖交易手续完成后,卖方或者卖方家庭成员的 不 迁出,购房人无法入户;二、虽卖方及其家庭成员 已迁出,但发现仍有其他人员占用 甚至主张房屋使用权,购房人难以收楼入住;三、购房人因小孩读书高价购买“ 地产”,购得房屋后发现该“ 地产” 就读 已被占用,购房人无法使用该 ,购房目的完全落空。

购房人因“ ”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购房人如果是因卖方未迁出 或迁出 为由起诉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卖方赔偿一定数额违约金、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等,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处范围,法院可依法作出处理。第二,购房人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将 迁出则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户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 迁出事项涉及 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 管理范畴,对此类诉讼法院不能调处。

另外,根据现行户籍政策,若无 可迁出去向,占用交易房屋的 则无法迁出,这就意味着即使通过公安机关处理“ ”纠纷时,购房人的 可能仍无法迁入。可见,购房后才发现“ ”出现问题,已经很难处理,关键还是需要“防患于未然”。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一是应全面了解房屋户籍情况。除实地考察交易房屋使用状况外,可要求卖方出示家庭 资料,必要时也要求卖方协助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二是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卖方迁出原 的时间以及迁出的法律责任。购房人可选择约定要求卖方每日按一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亦可选择约定买方保留一定的购房尾款直至原 全部迁出再行支付等。三是购买“ 地产”时更应谨慎。购房人可到 或者 部门了解交易房屋 使用情况,并可在合同上列明 被占用构成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卖方由此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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