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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项目“哈南之星”无证施工一年 相关部门无人

哈尔滨新闻网   2015-08-04 09:32

[摘要] 30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哈平路旁的“哈南之星”项目所在地看到,小区内已有数栋楼进户入住,一楼商服也有仓买等商店营业,在未完工的单元施工现场依然有多名工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7月22日,哈尔滨市民反映,位于哈尔滨市哈平路旁的“哈南之星”楼盘在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导致施工现场发生滑坡。随后,记者赶到现场并于24日在本网刊发《哈尔滨“哈南之星”工地发生滑坡楼盘无证施工忙》一文,并就此事向相关部门反映“哈南之星”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违规施工和入住。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哈南之星”仍在无证施工,哈尔滨市建委、香坊区安监局、香坊区棚改办均称虽然该项目无证施工,且施工环境恶劣,但是他们无权制止和处理。

“哈南之星”发生滑坡后依然在无证施工

30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哈平路旁的“哈南之星”项目所在地看到,小区内已有数栋楼进户入住,一楼商服也有仓买等商店营业,在未完工的单元施工现场依然有多名工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在此前的采访中,黑龙江龙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伟星曾表示,因为“哈南之星”是香坊区棚改项目,有“绿色通道”,所以没有其他手续也可以施工入住。张伟星承认是已经有居民住进“哈南之星”小区,但住进小区的人都是回迁户。

香坊区棚改办:哈南之星没有绿色通道

随后,记者驱车从施工现场来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棚改办,棚改办前期部负责人陈志超确认“哈南之星”确为香坊区棚改项目。陈志超说:“‘哈南之星’是2012年立项的香坊区棚改项目,也申请过‘绿色通道’,但是‘绿色通道’没有获批。”

对于黑龙江龙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伟星所说已有回迁户回迁到“哈南之星”的说法,陈志超给予了否认。陈志超告诉记者,由于“哈南之星”手续不全,因此据香坊区棚改办掌握的数据,目前没有一户回迁户回迁至“哈南之星”。

记者又来到具体负责“哈南之星”棚改项目的香坊区朝阳镇 。朝阳镇书记魏跃全表示关于“哈南之星”的事情“需要请示上级领导”才能接受记者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香坊区朝阳镇 仍没有给记者任何答复。

“哈南之星”无证施工无人

既然“哈南之星”是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施工一年之久,楼盘已基本建设完毕并有部分居民入住,那么相关部门对此是否知情,应该如何处理?为此,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建委建设安全监察站和香坊区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

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副站长李万宝表示:“‘哈南之星’确实存在无证施工、施工环境恶劣的问题,但是我们监察站只负责对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楼盘进行监察,像‘哈南之星’这样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楼盘,其安监工作应该由香坊区安监局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香坊区安监局,安监局局长牛利斌告诉记者,建筑工程方面应属于行业 ,其安全监察应该由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而不是由香坊区安监局负责。

业内人士: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既然“哈南之星”没有合法手续,那么楼盘建设这么久,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发现不了问题?发现了问题,为何又都无法处理?

对于楼盘项目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市民沈先生说:“无证施工一年之久,并在施工质量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就入户,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没有手续施工就是违法,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什么没有强制拆除?”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相关职能部门具有对违规楼盘进行处理的依据和权力,可‘哈南之星’仍能在这种恶劣的施工环境下无证施工,施工质量更是无从保证。开发商和承建单位在 部门的眼皮子底下违规施工,哈尔滨市相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明显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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