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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住房小区合同藏猫腻 开发商称一字都不能改

央广网  2015-07-12 08:51

[摘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曝光称,目前在售的自住房小区龙冠冠华苑售房合同暗藏部分不合理,甚至是违规的条款,引发购房者的质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曝光表示,目前在售的自住房小区龙冠冠华苑售房合同暗藏部分不合理,甚至是违规的条款,引发购房者的质疑。

据了解,龙冠冠华苑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号称是住宅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还配建了20万平方米的各类生活设施,之前是颇受购房者的青睐。但不少购房者反映说,由于开发商订立了不合理条款,正在让他们陷入“不买不甘心,买了也烦心”两难境地。

购房者小林来北京几年了,位于北七家的龙冠冠华苑自住房项目承载着他的住房梦,但没想到,开放商的合同给了他当头一棒。

购房者小林介绍称,“大家接受不了的就是贷款,我们选择公积金贷款,样本上写的是12月31号之前贷款要到位,但没写封顶日期。也就是说假如12月15号封顶,只有半个月时间让办贷款,而且到位。如果到12月31号没有封顶,封顶之后的10天贷款也得到位。我自己办贷款或找代办机构办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不少购房者还反映,在开发商出具的合同中,许多本应由购房者自行选择的内容,开放商都帮着提前做了“选择”。比如,合同中明确写到“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契税、产权代办费及其他费用。”按照冠华苑的购房合同约定,业主需要在收房当天缴纳总房款1%、1.5%、3%三档不同金额的契税给开发商,开发商则在业主收房后730天内负责给业主办理产权证。购房者陈先生查询了北京住建委相关规定发现,开发商并不属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契税的单位。同时,相关部门也明确规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缴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陈先生表示,开发商之所以规定这样的条款就是为了在近两年时间内占用他们缴纳的契税。同时,这也可能会让购房者更晚才能拿到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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