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一则“某地公积金中心营业部主任仅靠模仿前来贷款职工手迹的方式便轻松套取上千万元”的新闻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缴存人,增值收益本该归缴存人使用,但为何外人挪用起来却是如此便利?相关部门“监管疲软”引起了市民的担忧。
近日,一则“某地公积金中心营业部主任仅靠模仿前来贷款职工手迹的方式便轻松套取上千万元”的新闻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缴存人,增值本该归缴存人使用,但为何外人挪用起来却是如此便利?相关部门“监管疲软”引起了市民的担忧。
公积金的“监督权”形同虚设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实际缴存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元不等。如此庞大的资金,着实让人垂涎三尺。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监督主要由财政、审计、社会监督构成。《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住建部和省(自治区)住建厅分别会同同级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也负有对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
但是记者走访发现,数万亿元的资金分散在几百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从部委到省、市、县多级公积金管理部门只是松散指导管理关系,监管看似完备,但实际上却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真正发挥其“监督权”。
统一公积金管理迫在眉睫
一位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事信息化工作的干部表示,“不客气地说,花了这么多的钱,研究出来的绝大多数管理系统都是垃圾,用不了几年就要被扫进垃圾堆,到时候还要再花钱统一。”一些专家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公积金的管理缺乏顶层、长远的规划设计。
东部某省一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建议,在借鉴一些地方公积金中心成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由住建部协调制作统一的管理软件,几百个管理机构统一共享,既节约资源,也可为后续的系统开发、监管、升级和发展提供统一的平台基础。
此外,多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也表示,除了管理系统的割裂,各地的公积金信息没有数据应用级容灾备份,一场地震,灾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储存的住房公积金历史数据就可能全部消失,“连谁缴存过公积金都查不到,业务面临瘫痪”。
对此,多位基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建立公积金数据容灾备份系统十分必要,但应该是统一管理系统后统筹规划安排,而不能搞成“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大炼钢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任海军表示,不可能也没必要一个城市在另一个区域新建数据备份,至少要统筹到省一级,甚至借鉴银行金融系统,以东北、华北这样的大区域统一备份,防止过度建设和资金浪费。
哈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对账开始 办事点开放核对
记者从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2日至8月31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开始年度结息对账,哈尔滨市开放16个办事点,方便单位和个人核对业务。
据了解,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住房公积金存款按规定的利率结息,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结息后利息转入上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中。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安全和记载准确,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办理对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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