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昨天,市物价局统计显示,我市涉嫌不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等级和收费标准的企业25家,超标准收费的8家,自立收费项目的3家,未经大部分业主同意的28家。
核心提示:截至昨天,市物价局统计显示,我市涉嫌不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等级和收费标准的企业25家,超标准收费的8家,自立收费项目的3家,未经大部分业主同意的28家。
据了解,本报从3月7日关注香坊区海顺新苑小区擅自上涨物业费问题。文章见报后,收到600余位市民投诉,物业费乱涨价成为社会、市民关注的焦点。针对市民关注的物业费涨价问题,本报联合市物价局开展了“关注物业费乱涨价”行动,物价部门对全市擅自上涨物业费的物业企业进行彻查。调查显示,超过66个小区物业收费行为被市民投诉。市民投诉物业企业擅自调整物业费行为主要表现在:未征求业主意见强行涨价;未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擅自涨价;擅自将物业费标准由使用面积调整为建筑面积时变相涨价;物业企业服务未达标却上调物业费。
本报监督报道得到了市物价局高度重视,从3月9日起,本报与市物价局联合对进行全市物业企业乱涨价行为进行了彻查。经过市物价局一个多月的查处,目前全市物业乱收费行为已经得到遏制。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查处,目前基本上遏制了全市物业企业擅涨物业费之风,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市物价局统计显示,截至昨天,我市涉嫌不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等级和收费标准的企业25家,超标准收费的8家,自立收费项目的3家,未经大部分业主同意的28家。截至4月10日,物价部门向289件次举报人反馈了核实与检查的情况;对14家物业企业形成处罚意见;要求进一步公示服务项目、等级与收费标准的25家;要求恢复原价的11家;要求退还多收价款的2家,其余物业企业正在处罚中。
下一步,物价部门要求物业企业必须在室外公共场所建立性的“物业服务项目、等级与收费价格公示板”;建立“哈尔滨市物业企业服务与价格诚信档案”,依据举报与核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于此次专项整治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物业企业,一律列为今后两个年度的“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杜绝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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