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住建部新规:租赁房屋出租人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新晚报   2010-12-16 09:39

[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针对房屋租赁市场上的突出问题,《办法》增加部分条款予以规范。对实践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对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擅自提高租金、承租人居住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办法》明确,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分析认为,限制住房的出租单位,同时提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政府的标准,意在抑制群租。其次,新规首次明确租房人权利,在租赁期不得提高租金,有利于保护租房者利益,促进租赁市场的稳定。

 

相关新闻:

出租房“搭配”家电成摆设 没用几天就坏了

住房需求主体处租购两难窘境 买不起也租不起

我国住房保障力度加大 公租房成保障"新主力"

房源增多了房租松动了 年底正是抄底租房好时机

楼市新政催生房市怪象 中介假扮白领骗租房

住建部:力推公租房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准"廉租户公示被举报 城建局决定取消其资格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哈尔滨房天下官微

关于房子的一切都在这儿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