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接到哈市巴彦县镇东乡荣兴村多位村民反映,1998年秋,当地乡政府以乡里贷款为由向其村的10户村民借房产证,至今已经过了12年,村民们曾多次前往乡里讨要,但房产证却石沉大海。
近日,记者接到哈市巴彦县镇东乡荣兴村多位村民反映,1998年秋,当地乡政府以乡里贷款为由向其村的10户村民借房产证,至今已经过了12年,村民们曾多次前往乡里讨要,但房产证却石沉大海。
镇东乡原兴利村孙洪亮屯的村民王海荣告诉记者,1997年,屯大队书记王欣、大队会计董孝义及乡经管站站长陈继贤来到自己家,王欣以屯贷款要还钱为由向王海荣借房产证,并承诺一年后就会归还,于是王海荣及同村的其他6户居民将房产证一起借给了乡领导。时隔一年,王海荣和其他居民讨要房产证时,却被告知证件已经抵押在乡信用社。起初王海荣也没有在意,直到种地、养牛无法贷款时他才意识到房产证的重要性,这些年来王海荣曾多次找过乡及村领导,但乡领导始终以“等等,过了节马上给”搪塞推脱。王海荣说:“据说每个砖房能贷1万多元钱,所以当时乡领导借的都是新盖砖房的房产证,因为来的都是村里和乡里的领导,所以我们从来都没想过让领导打借条,现在我们不仅不知道房产证什么时候能还,还害怕万一领导不在了,都没有地方要证去。”
记者了解到,除了荣兴村与原兴利村外,乡政府还向原永安村、原繁荣村及原镇东村村民借过房产证,共涉及60多户村民,贷款60余万。如今12年已经过去,乡领导已经换了几届,但房产证却始终杳无音讯。
27日,记者联系到了乡政府的有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1998年11月,陈继贤确实曾到荣幸村向村民石井福、李国等10户借房产证。当时说是给乡政府贷款做抵押,使用期为一年,承诺1999年末就将房产证归还。但由于近年来乡村经济薄弱,根本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所以一直也没有取回抵押的房产证。“用乡政府或村委会的集体房产抵换农户用于抵押的房照,从而尽快解决问题帮农民要回房产证”该负责人说。但当记者问及何时能用集体房产换回农民的房产证时,负责人却表示,乡政府和村委会的集体房产证还在办理当中,具体还证时间还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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